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9326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11-08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交职办函〔2012〕13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乙级过渡考试将于2013年3月23日至3月24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本次过渡考试内容依据《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交职发〔2011〕255号)。根据该大纲编写的考试用书已出版(同2012年度过渡考试用书一致)。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日 期 |
时 间 |
考试科目 |
3月23日 |
9:00~11:30 |
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 |
14:00~16:30 |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 |
3月24日 |
8:00~11:30 |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0~16:30 |
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 |
三、报考条件
1、报考甲级资格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报考乙级资格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或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三年以上(含3年)。
3、参加2012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2012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应主动告知省交通厅定额站,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考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甲、乙级考试人员均应于2012年10月29日至12月21日之间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按照系统提示及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甲、乙级报考人员均需持以下材料到工作单位、所服务的项目或户籍(以身份证标明的住址为准)所在地的省公路(交通)工程定额站进行现场确认:
1、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一张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头部约占照片尺寸的2/3,图象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服装不要与背景色相近,双耳要露出,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照片尺寸为2.5厘米×3.5厘米;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甲级人员提交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乙级人员提交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和控制”科目者,还需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参加2012年度甲级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需提交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成绩单。乙级考生不需提交成绩单。
6、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务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100 元,报考科目每门次100元。
五、准考证
2013年3月1日至3月22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七、知识培训
为方便大家学习掌握考试大纲所含的知识,拟定于2013年2月组织培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方式,参加人员请于2012年10月29日至12月31日之间登录陕西省交通厅交通工程定额站网站(www.scc.gov.cn )进行网上预报名以便安排培训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现场确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磊
电话:029-88869215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交通大厦6楼603室(陕西省交通厅交通工程定额站)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2年11月6日